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吊销广州恒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许可的公告
2019年 第32号
2019年11月20日,广东省财政厅下达《财政监督行政处罚决定书》(粤财罚〔2019〕24号)决定吊销广州恒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许可,并于12月9日收回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44010169)。
特此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17日
2019年 第32号
2019年11月20日,广东省财政厅下达《财政监督行政处罚决定书》(粤财罚〔2019〕24号)决定吊销广州恒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许可,并于12月9日收回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44010169)。
特此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