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技工院校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社〔2019〕257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并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现提前下达2020年技工院校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免学费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补助资金(金额及列支科目详见附件)。此项资金收入列入2020年度“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一般公共预算科目,支出列入2020年度“2050303技校教育”一般公共预算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在年度执行中,将按照资金分配办法据实清算和调整,多退少补。
二、请尽快将本次提前下达资金分配拨付至有关单位和财政部门。地市和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三、请各地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发挥绩效。请于2020年1月17日之前将绩效目标报送至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附件:2020年技工院校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免学费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情况表.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