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省应急管理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财工〔2019〕159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应急管理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应急管理局: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制订了《省应急管理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在实施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向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反映。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12月6日
粤财工〔2019〕159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应急管理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应急管理局: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制订了《省应急管理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在实施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向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反映。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