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粤财农〔2019〕213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108号)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的函》(粤农农计〔2019〕29号),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具体科目、金额等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请列入2020年支出,待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尽快将本次提前下达资金分配至有关县(市、区)和部门。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三、本次提前下达资金用于开展增殖放流工作。请各地按照《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本次下达资金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各市、县(市、区)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结合省级涉农资金及其他可统筹的相关资金,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省级做法将本市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本辖区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安排表.doc
2.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