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粤财社〔2019〕258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医保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19〕224号)和《财政部 医保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6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共997,002万元(详见附件)。该项资金收入列入2020年度“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020年度 “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一般公共预算科目。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一、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按照《关于更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拨付方式的通知》(粤财社〔2014〕44号),采取直接支付方式,由省财政直接支付到各市财政专户。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医疗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尽快分配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并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二、请各地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以及省和本地区对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资金发挥绩效。
附件: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情况表.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