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央属本科高校经费补助方式的通知
粤财科教〔2019〕208号
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
十三届省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对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等3所央属本科高校,省级财政今后不再安排生均经费,改为按照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的生均经费共113,758万元的固定额度,以专项经费的形式安排,专项用于支持学校符合广东经济社会及创新驱动发展需要的项目。其中,中山大学45,256万元、华南理工大学38,094万元、暨南大学30,408万元。
请各有关高校按照上述额度科学编制下一年度项目预算,提出符合广东经济社会及创新驱动发展需要的项目,于每年10月底前送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审核研究后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核后以支持项目形式安排下达资金。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