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食品抽检及监管)的通知
粤财工〔2019〕180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经商省市场监管局,现提前下达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食品抽检及监管)(具体项目、金额及科目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二、请尽快将本次提前下达资金分配拨付至有关单位或县(市、区)财政部门。地市和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和本级承担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三、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会同本地区主管部门确定本地区以及明细项目的绩效目标。同时请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食品抽检及监管)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doc
2.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食品抽检及监管)下放市县任务清单.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