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补贴)的通知
粤财建〔2019〕125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2020年省级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补贴)使用计划的函》,现将2020年省级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补贴)提前下达给你们,该资金按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列“2111001 能源节约利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具体资金使用用途、金额详见附件。绩效目标另文下达。
二、请尽快将本次提前安排资金分配拨付至有关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各地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三、请专款专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2020年省级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补贴)提前下达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