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泥砖房整治)资金的通知
粤财农〔2019〕202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19年部分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函》(粤农农计〔2019〕28号),现将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泥砖房整治)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科目、金额等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对有关县(市、区)推进农村破旧泥砖房清理整治予以支持。请各地按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农办)关于开展我省农村泥砖房清理整治相关要求,及时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各县(市、区,含财政省直管县)资金由各地级以上市统筹安排。
二、请各地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3号)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19〕115号)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本次下达资金的绩效目标是:依据我省即将出台的《关于开展我省农村泥砖房清理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的目标任务,确保在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破旧泥砖房“应拆尽拆”工作,对清拆出来的空地,要及时组织复绿、美化,用于公共文化场地和经济建设发展。请各市做好本辖区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泥砖房整治)资金安排表.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