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19〕230号
广州市财政局、珠海市财政局、佛山市财政局、梅州市财政局、江门市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安排方案的函》(粤科函资字〔2019〕1727号),现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2800万元(金额及列支科目等详见附件1、2)。此项资金请列入2020年支出,待年度预算开始后拨付资金。
请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1.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doc
2.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明细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