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19〕237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统计数据,现清算2019年并提前下达2020年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资金共62,624.94万元(具体单位、金额详见附件1、2)。该项资金收入列“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 教育支出”相关项。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请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的要求,及时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全额编列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
二、请各地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结合省和本地区对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资金发挥绩效(附件3)。
三、请各地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结合省和本地区对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资金发挥绩效。
四、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教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2018-2020年)资金筹措方案的通知》(粤财教函〔2019〕142号)要求,现将2019-2020学年建档立卡学生补助对口帮扶资金数予以核定(详见附件4),请相关地市财政部门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帮扶资金通过横向转移支付给贫困人口属地市。
附件:1.2020年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资金安排表.doc
2.2020年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资金安排明细表.pdf
3.2020年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4.2019-2020学年建档立卡学生补助对口帮扶资金安排表.pdf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