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粤财建〔2019〕111号
广州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9〕556号),现提前转下达你市2020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列“211030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你局收到本通知后,请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尽快制定资金安排方案,于2020年5月31日前报送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相关要求,参照此次下达的绩效目标,科学合理填报《城市管网与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于2020年5月31日前报送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
四、请尽快将本次提前下达资金分配至有关单位和财政部门。各地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附件:1.2020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提前下达表.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