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0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粤财工〔2019〕173号
广州、清远市财政局,海丰县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转移支付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9〕570号,附件),现将中央财政2020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资金列2020年度“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经济科目按实际支出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doc
2.中央财政2020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提前下达分配表.xls
3.中央财政2020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提前下达分配表(预算系统表).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