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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预算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9年11月15日 来源:本网原创稿

粤财建〔2019〕98号

省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基本建设项目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省财政厅制定了《广东省省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预算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映。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1月13日

广东省省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

预算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级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通过统一规范省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格式、内容、工作流程等,细化财政预算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加大社会公众对省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预算分配管理的监督力度,推进省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规范实施,提高预算执行约束力,提高财政资金的分配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职责分工

  省财政厅是省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制订预算信息公开的统一规范,加强对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做好有关信息公开情况的统计工作,加强与省人大、省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

  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所经管的省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含委托省代建局代建的省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牵头布置、汇总、审核、报送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应公开的资金预算信息,组织做好对社会公众、媒体等的宣传解释工作。

  省代建局负责公开所代建的省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信息。

  三、公开范围及内容

  (一)公开范围。

  除涉及保密要求不予公开的资金和项目外,经省发展改革委或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全额或部分使用省级财政性资金的在建省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均应按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二)公开内容。

  1.基本情况。省财政厅统一公开年度省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预算安排情况。各相关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含省代建局,下同)应按统一要求及时公开所经管的省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名称、主管部门、项目建设使用单位、立项文号、批复项目总投资、项目建筑面积、项目资金来源、绩效目标、资金到位情况、建设进度、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基础信息(基本样式详见附件)。

  2.执行情况。各相关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公开项目执行情况,主要包括:省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预算下达、资金拨付及实际分配使用情况;招标情况,主要包括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中标单位等情况;项目绩效评价信息,包括部门绩效自评情况以及财政部门的绩效评价情况;项目结束后的审计结果等(基本样式详见附件)。

  3.调整情况。按规定应公开的省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预算信息如有调整变更,各相关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及时公开相关调整变更情况(即在项目变更经批准后20日内,将项目情况按附件《省级财政投资省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表》格式要求,重新进行公开)。

  四、公开程序

  省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确定项目。经省发展改革委或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全额或部分使用省级财政性资金的在建基本建设项目(涉密项目除外)原则上均应公开。

  (二)项目公开。省财政厅每年在当年省级财政预算批准后20日内统一公开年度省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预算安排情况。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每年在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后20日内,按照统一要求,在本部门网站上公开当年省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信息、上一年度项目执行情况、绩效情况等。如有社会公众对公开的信息提出意见,应汇总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后的反馈意见,提出下一步的改进措施,并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将在人大批复部门预算后,随同人大批复预算一同公开省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预算。

  (三)调整信息。已公开的省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预算信息,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有调整,各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在调整情况经批准后20日内,将有关调整信息在本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开。

  五、工作要求

  省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工作敏感度强,社会关注度高,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预算信息公开将纳入部门预决算公开检查的范围内。省财政厅应加强对各省级业务主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各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加强与省财政厅、省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公开过程中遇到的质疑和问题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六、其他事项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基本建设项目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粤财预〔2014〕116号)同时废止。

  附件:1.省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表(封面)

  2.省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公开目录

  3.省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4.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表(   年)

  5. 项目招投标实施情况公开表

  附件下载:关于规范省级基本建设项目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的附件1-5.xls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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