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粤财农〔2019〕189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建〔2019〕560号),现将2019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第二批)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科目、金额详见附件)。此项资金收入列2019年收入预算“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各县(市、区)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重点用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猪肉保供稳价工作。请各县(市、区)按照《预算法》要求,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资金,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同时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制定和完善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19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分配表.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