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四批)的通知
粤财科教〔2019〕184号
省文化和旅游厅:
根据省人大审议通过的2019年省级财政支出预算以及你厅提供的分配方案,现将2019年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四批)20万元安排给你单位(具体科目信息见附件),用于统一制作“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牌匾,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19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四批)项目明细表.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