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技工院校学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粤财社〔2019〕176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不含深圳市),有关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和《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追加下达2019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19〕101号),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2019年技工院校学生国家奖学金390.6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1)。其中市县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50303技校教育”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学校要认真领会政策精神,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优先获得资助。
二、各地财政部门要及时下达预算,加强资金管理,督促各学校做好奖学金发放工作,同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地、各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单位)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各地参照省做法,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市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2019年全省技工院校国家奖学金分配表.xls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技工教育国家奖学金).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