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田园综合体、农村公益事业奖补、美丽乡村)的通知
粤财农〔2019〕174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19年中央农业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第六批中央资金)安排方案的函》(粤农农计〔2019〕18号)、《关于报送2019年部分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函》(粤农农计〔2019〕22号),现将2019年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田园综合体、农村公益事业奖补、美丽乡村)下达给你们(具体科目、金额等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田园综合体、农村公益事业奖补、建设美丽乡村等工作。请各地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产业振兴,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等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及时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其中: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有关地市应统筹考虑分配省直管县的任务和资金;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有关地市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107号)要求,结合省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工作要求及相关省级涉农资金统筹研究安排,适度集中使用。
二、请各地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17号)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
三、根据绩效目标管理有关要求,现将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田园综合体、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的绩效目标一并下达(附件2),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绩效目标将另文下达。请各市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结合省级涉农资金及其他可统筹的相关资金,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各地市参照省级做法,将各地市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本辖区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2019年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安排表.pdf
2.2019年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pdf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