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中央2019年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六批)的通知
粤财农〔2019〕180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水利厅:
根据省水利厅来函,现将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六批)下达你市、县(市)、单位。其中,安排市县的资金,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功能科目,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相关科目;安排省级单位的资金支出功能科目、金额等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尽快将本次下达资金分配拨付至有关单位或县(市、区)财政部门。
二、请各地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指标和任务清单,加强绩效监控,做好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1.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六批)安排表.doc
2.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六批)任务清单.xls
3.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六批)区域绩效目标表.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