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广东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
粤财科教〔2019〕145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不含深圳市):
根据省科技厅制定的2019年广东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分配方案,现下达2019年广东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共20,560万元(具体地市、金额详见附件),此款列2019年度“20699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列“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此项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任务清单由省科技厅另文下达至有关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具体项目由有关地级以上市科技部门负责审批,并应将确定的项目安排计划在2个月内报备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请做好工作对接。请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发挥财政资金效用。
附件:2019年广东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分配表.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