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9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基建投资及配套资金(省中医药局、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茂名市项目)的通知
粤财建〔2019〕93号
茂名市财政局,省公安厅,省中医药局,省消防总队:
根据报经省领导批准的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广东省中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粤发改社会函〔2019〕3149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看守所整体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粤发改投资函〔2019〕3034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灭火救援指挥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粤发改投资函〔2019〕3160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茂南石化工业园首期基础设施原料及公用工程管廊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粤发改投资函〔2019〕3013号),现将2019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基建投资及配套)投资预算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请按规定用途使用,并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按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19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基建投资及配套资金安排表 .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