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蓬江区(北片区)黑臭水体整治及水利工程PPP项目等13个项目退出广东省PPP项目库的通知
粤财金函〔2019〕101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粤财金〔2017〕110号)和《广东省PPP项目库审核规程》的规定,经审核,同意江门市蓬江区(北片区)黑臭水体整治及水利工程PPP项目等9个项目退出广东省PPP项目库管理。同时,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梳理PPP项目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情况的通知》(财办金〔2019〕40号)的规定,梅州市蕉岭县桂岭学校等4个项目经项目所属本级论证确属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现予以清退出广东省PPP项目库。上述13个退库项目原则上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不得再以PPP项目名义安排财政预算支出、实施采购活动、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开展宣传推介活动等。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