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2019年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
粤财农〔2019〕101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第四批)的通知》(财建〔2019〕317号)和省水利厅资金安排意见,现将“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2019年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安排给你们(详见附件1),列2019年度“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地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县(市、区)。各市县、各部门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附件:1.“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2019年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安排表.doc
2.“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2019年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绩效目标总表及分地区情况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