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9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基建投资及配套资金(省委老干部局、省发展改革委等项目)的通知
粤财建〔2019〕88号
郁南县人民检察院、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遂溪县人民检察院、翁源县财政局,省委老干部局、省发展改革委:
根据报经省领导批准的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老干部大学文体活动大楼局部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复函》(粤发改投资函〔2019〕2939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翁源县城镇沾坑村2019年精准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粤发改投资函〔2019〕2940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请划拨2019年重大课题研究费用的函》(粤发改投资函〔2019〕2941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郁南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等3个县(区)检察院两房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复函》(粤发改投资函〔2019〕2942号),现将2019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基建投资及配套)投资预算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请按规定用途使用,并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按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19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基建投资及配套资金安排表 .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