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众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更名的公告
2019年 第27号
东莞市众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更名为东莞市安通众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并已向广东省财政厅备案。更名后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原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的所有法律责任。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的规定,特此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8月26日
2019年 第27号
东莞市众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更名为东莞市安通众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并已向广东省财政厅备案。更名后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原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的所有法律责任。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的规定,特此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