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9年中央财政补助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的通知
粤财社〔2019〕134号
省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根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19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19〕76号),现安排省卫生监督所2019年中央财政补助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项目资金605万元(具体科目见附件),专项用于为各地县级职业卫生监督机构集中采购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设备。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项目单位参照省财政制订的绩效目标表,科学合理确定并细化填报本单位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在收到补助资金的60日内报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并抄送财政部广东监管局。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中央部委和省有关部门将加强对项目单位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1.2019年中央财政补助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项目资金分配表.doc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