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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下达2019年洪涝灾害救灾应急补助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2019年08月01日 来源:本网

粤财建〔2019〕81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江西省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洪涝灾害救灾应急补助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19〕419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9年洪涝灾害救灾应急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粤发改投资函〔2019〕2884号),现将2019年洪涝灾害救灾应急中央基建投资预算3200万元下达给你们。此项资金功能分类科目列 “2240703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具体项目名称、金额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我省韶关、河源和梅州等地的灾后基础设施和公益性设施恢复建设工作。请抓紧将资金安排到项目单位,督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本次一并下达该项资金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预算执行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19年洪涝灾害救灾应急补助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安排汇总表.doc

            2.2019年洪涝灾害救灾应急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pdf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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