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实验室建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项目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省科技厅: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评审评估试点(第一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财政厅将广东省实验室建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项目纳入2019年重大政策和项目评审评估范围。本次评审具体对象为省级财政同步支持补助的粤东西北地区承建的省实验室,包括:一是湛江市承建的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省实验室(湛江);二是汕头市、潮州市、揭阳市承建的化学与精细化工省实验室。
为确保评审评估工作按时开展,现将《广东省实验室建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项目评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详见附件1)印发你厅,请按照《方案》的具体要求,做好评审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请于8月10日前将《评审评估工作联系人报名表》(附件2)及《方案》所列评审评估工作所需书面材料(评审资料要求详见附件3)报送省财政厅投审中心,电子版请发送至53215191@qq.com。
省财政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预算编审处:陈昊,联系电话:020-83170225
科教和文化处:陈允,联系电话:020-83170219
投资审核中心:王惠芬,联系电话:020-83371806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6号十楼,省财政厅投资审核中心;邮政编码:510030
附件:1.广东省实验室建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项目评审工作方案.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