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粤财农〔2019〕146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第五批)安排方案的函》(粤农农计〔2019〕17号),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27号)要求,现将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三批)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科目、金额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2019年度“转移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00252)”科目,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请各地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县(市)。各县(市)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各市县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19〕6号)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本次下达资金的绩效目标是:廉江、遂溪、阳春、连州、新兴等5个县(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大于等于85%,其他县(市)大于等于75%。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三批)安排表.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