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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传统村落保护)预算的通知

2019年07月22日 来源:本网

粤财建〔2019〕70号

河源市、江门市财政局,仁化县、连南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传统村落保护)预算的通知》(财建〔2019〕303号,附件2),现将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传统村落保护)预算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支出列“2110402,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功能分类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韶关市仁化县扶溪镇古夏村、江门市鹤山市鹤城镇田心村、河源市和平县东水镇大坝村、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石泉村等4个传统村落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传统村落保护)预算各300万元,共计12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各地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请各地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县(市、区)。  

  二、请各地财政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相关要求,参照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如期实现。

  三、请各地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附件:1.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传统村落保护)预算表.doc

            2.中央财政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传统村落保护)区域绩效目标表.pdf

           3.中央财政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传统村落保护)任务清单.pdf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7月19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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