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19年港口建设费支持港口航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通知
粤财综〔2019〕54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港口建设费支持港口航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预算的通知》(财建〔2019〕329号)有关要求,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2019年港口建设费支持港口航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共51,990万元(项目、金额详见附件1),支出列2019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46301 港口设施”。
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在预算执行中对照《2019年港口建设费支持港口航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绩效目标表(分市)》(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加强对资金的绩效管理。同时,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1.2019年港口建设费支持港口航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情况表.xls
2-1.2019年港口建设费支持港口航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绩效目标表(深圳).xls
2-2.2019年港口建设费支持港口航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绩效目标表(湛江).xls
2-3.2019年港口建设费支持港口航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绩效目标表(揭阳).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