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名市合众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备案公告
粤财评备〔2019〕15号
茂名市合众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表》和《资产评估机构变更事项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7〕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一、资产评估机构名称(茂名市合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变更为茂名市合众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900678883628N。
二、茂名市合众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欧胜生变更为黄越。
三、茂名市合众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原取得资产评估资格证书(证书编号:44080015,序列号:00003735,原取得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批准文号:粤财工〔2008〕322号)已按规定回收。
四、茂名市合众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股东为黄越(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编号:44000757)、黎飞(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编号:44030082)、黎晓(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编号:44000582)。
五、资产评估机构申报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基本情况等备案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