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的通知
粤财农〔2019〕124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第四批)安排方案的函》(粤农农计〔2019〕9号),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9〕171号),现将2019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科目、金额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列入2019年度“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统筹用于支持各县(市、区)动物防疫、紧急动物疫病处置救助补助和生猪生产扶持、动物疫病扑杀及无害化处理、动物疫病监测排查及消毒、动物防疫消洗中心设施建设,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请各县(市、区)按照《预算法》要求,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资金,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9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安排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