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9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现代渔业发展—省级组织实施部分)的通知
粤财农〔2019〕111号
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科学院: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19年乡村振兴战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第五批)安排方案的函》(粤农农函〔2019〕978号),现将2019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现代渔业发展—省级组织实施部分)资金安排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功能科目及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其中,安排省本级支出的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及“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199 其他农业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农业产业发展中的现代渔业发展用途类项目。请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各单位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19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现代渔业发展—省级组织实施部分)资金分配表.doc
2.2019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现代渔业发展—省级组织实施部分)资金绩效目标表.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