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做好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以下简称月报)工作,强化各级财政部门以及省直部门报送主体责任,提高月报报送质量和工作时效,加强月报报送工作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并通知如下:
一、各级财政部门、省直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扎实做好月报报送工作督导,严格按照财政部要求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按时汇总、审核和报送月报,确保报送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切实落实各级报送主体工作责任。
二、各级财政部门、省直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月报报送机制,督促所属地区、所属国有企业及时、准确、完整编制月报,于每月8日前通过“广东省财政厅企业分户快报网上直报系统”(http://210.76.69.73:8002)将本地区(所属企业)上月的月报数据汇总审核后报送省财政厅。对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或报送数据不完整、不准确的责任主体予以提醒,情节严重或屡犯不改的,省财政厅将根据各级财政部门、省直主管部门月报汇总报送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三、各级财政部门、省直主管部门要定期督促所属地区、所属国有企业切实加强企业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及时总结和分析本行业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关动态分析或研究报告请及时报送省财政厅(资产处)。
四、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和省直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月报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支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联系人工作机制。省财政厅(资产处)将建立月报督导工作微信群,请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和省直主管部门将负责月报工作同志的联系方式(见附件)于6月30日前报送省财政厅(资产处),并请联系人及时加入微信群。
业务联系:孙涛,83186931,15218811248
洪帆,83332625,13022098170
系统支持:吴忠玺,83337336,18022377501
张优娜,83337336,18899732698
邮箱:czt_zcc@gd.gov.cn,传真:83333401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