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省级水利救灾应急资金的通知
粤财农〔2019〕121号
省水利厅:
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复产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受灾情况,现下达你厅2019年省级水利救灾应急资金230万元(具体详见附件)。此项支出列“2130314农林水支出-水利-防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9999其他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39999其他支出”。
本次下达的省级水利救灾应急资金,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省级组织实施项目,请尽快将资金落实到有关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规定使用,只能用于救灾,不得挪作他用。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