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安全度汛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农〔2019〕113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35号),经商省水利厅,现下达你市、县(市)2019年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安全度汛补助)资金(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1)。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性收入”功能科目,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功能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尽快将本次下达资金分配拨付至有关单位或县(市、区)财政部门。
二、请各地对照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清单,加强绩效监控,做好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安全度汛补助)资金下达分配情况表.doc
2.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安全度汛补助)资金任务清单.xls
3.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2019年度).docx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