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加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文化和旅游部分)的通知
粤财科教〔2019〕25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文〔2019〕28号),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提供的分配方案和项目,现由省财政追加下达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7188万元(具体项目、单位、金额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中,省直有关单位列2019 年度“2079999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市县收入列 2019 年度“110024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功能科目,支出列“20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功能科目,具体经济分类科目信息详见附件2。
二、请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相关要求,参照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3)和补助各地各单位资金额度,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
三、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办法的规定,对专项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1.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分配表.xls
2.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明细表.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