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及少数民族预科生中央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19〕18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提供方案(附件3、附件4),现由省财政一次性安排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清算资金及少数民族预科生中央资金6,123.01万元(具体详见附件1)。此款列2019年度“2050205高等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省直有关单位列“50902助学金”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30308助学金”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一、请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地、各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市(单位)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各地参照省做法,将你市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市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广东省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清算资金及少数民族预科生中央资金安排情况表.doc
附件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高等教育广东高校奖助学金 )2019.xls
附件3:广东省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清算资金安排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