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9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农业产业发展类—省级组织实施项目) 资金的通知
粤财农〔2019〕73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院校: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重新报送2019年部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函》(粤农农函〔2019〕846号),现将2019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农业产业发展类—省级组织实施项目)部分资金安排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功能科目及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其中,安排省本级支出的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农业产业发展类项目。请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各单位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19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农业产业发展类—省级组织实施项目)资金分配表.doc
附件2:2019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农业产业发展类—省级组织实施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