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的通知
粤财工〔2019〕89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建〔2019〕187号)、《关于报送2016年度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分配计划情况的函》(粤能电力函〔2019〕287号)、《关于下达2016年度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粤能电力〔2019〕31号),现将中央财政2016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拨付给你们,相关资金列2019年度政府收支分类“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省级使用资金一并列“59999其他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39999其他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年终按规定列报决算。
请按规定抓紧将资金拨付至有关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安全有效,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中央财政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情况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