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度广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粤财科教〔2019〕2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根据省科技厅制定的2019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现由省财政下达2019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共5,905万元,此款列2019年“2060599 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一般公共预算科目,其中4,795万元级次为本级,列“39999 其他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59999 其他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1,110万元级次为对下。本次下达的项目资金均为科研资金,请各单位和各地市在收到省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后尽快按粤财教〔2017〕503号文相关规定直接支付至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户,并请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发挥财政资金效用。
附件1:2019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资金分配表.doc
附件2:2019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明细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