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广东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度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粤财工〔2019〕55号
省科技厅、省应急管理厅:
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申请下达2019年度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第二批)的函》(粤应急函〔2019〕316号),现将2019年度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森林防火及航空消防)省本级项目资金4504万元下达给你单位(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省本级列“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资金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及航空消防相关工作,请你单位按照《预算法》要求,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19年度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资金表.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