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佛山市中税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更名〕
2019年 第20号
佛山市中税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更名为广东中税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并已向广东省财政厅备案。更名后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原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的所有法律责任。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2019年1月2日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的规定,特此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5月9日
2019年 第20号
佛山市中税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更名为广东中税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并已向广东省财政厅备案。更名后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原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的所有法律责任。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2019年1月2日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的规定,特此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