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下达单位的通知
粤财教〔2019〕82号
广州市财政局、佛山市财政局、汕头市财政局、茂名市财政局,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华南理工大学:
根据省科技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关于商请更正追缴第二批省科技发展专项部分项目承担单位及资金等相关事宜的函》(粤科函资字〔2019〕295号),经审核,现就省财政以粤财教〔2009〕305号文、粤财教〔2011〕576号文、粤财教〔2014〕595号文、粤财教〔2017〕214号文、粤财教〔2017〕215号文、粤财教〔2017〕484号文下达的部分项目资金及下达单位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粤财教〔2009〕305号文下达资金调整事项
收回原下达汕头市本级的纯电动汽车规模化示范运行项目20万元。
二、粤科计字〔2009〕107号文调整事项
收回原下达佛山市本级的广东省电动汽车运营服务系统开发及运营示范区建设项目5万元。
三、粤财教〔2011〕576号文下达资金调整事项
收回原下达广州市本级的广州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基地产业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项目40万元。
四、粤财教〔2014〕595号文下达资金调整事项
收回原下达广州市本级的广州北航新兴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300万元。
五、粤财教〔2017〕214号文下达资金调整事项
原下达省市场监管局的广东广纺个体防护纺织技术与评价院士工作站建设项目100万元调整至广东广纺检测计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预算指标相应调整至省科技厅。
六、粤财教〔2017〕215号文下达资金调整事项
(一)原下达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横向拉杆约束型钢管、胶合竹符合长柱抗压性能及其流变行为研究项目10万元调整至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二)原下达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多铁异质结构GaFe/IrMn/PMN-PT中的电控交换偏置效应研究项目10万元调整至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预算指标相应调整至对应单位。
七、粤财教〔2017〕484号文下达资金调整事项
原下达华南理工大学的华南理工大学茂名石化技术研究院项目资金500万元调整至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请华南理工大学按规定将收回资金500万元直接缴回省级国库(户名:广东省财政厅,开户行:国家金库广东省分库,账号:190000000002271001),并做好有关账务处理。相应安排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预算指标500万元。
(功能科目、经济科目详见附件)
各地级以上市收回资金共365万元通过年终批复决算资金清算收回,请在当年度补助专款对账中反映。
请各地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尽快将资金拨付至相应项目承担单位,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同时加强监管,专款专用,发挥财政资金效用。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