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建档立卡本科生和研究生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教〔2019〕46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各有关高校:
根据《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完善建档立卡学生补助政策的通知》(粤农扶组〔2019〕1号)精神,以及省教育厅最新提供的统计数据,现下达2019年建档立卡本科生和研究生补助资金4876.84万元(具体单位、金额详见附件1、2),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中,省级支出列2019年度“2050205高等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对下转移支付支出列2019年度“23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
二、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安排2019年建档立卡本科生和研究生补助,以及对粤财教〔2018〕366号文、粤财教〔2018〕295号文待抵扣资金进行清算。请各地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县(市、区)。各市(县)、各部门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三、请各地、各单位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2019年建档立卡学生本专科和研究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资金安排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