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全省学前教育生均拨款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教〔2019〕36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属有关学校:
按照《关于建立全省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的通知》(粤财教〔2018〕336号),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资金方案,现下达2019年全省学前教育生均拨款补助资金共30769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1、2)。其中,省本级资金列2019年“2050201 学前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收入列2019年“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01 学前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建立全省学前教育生均拨款制度。请各地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县(市、区)。各地、各学校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各地、各有关学校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19年全省学前教育生均拨款补助资金下达表.doc
2.2019年全省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拨款补助资金下达明细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