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粤财工〔2019〕50号
省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2019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安排计划的函》(粤环函〔2019〕409号),现将2019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第二批)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资金列2019年度“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39999其他支出”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59999其他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请各单位抓紧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符合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式的应按规定办理。同时,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第二批)安排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