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业务保障经费的通知
粤财教〔2019〕81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
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业务保障经费22452445万元(具体金额、项目详见附件1、2)。此项资金列入2019年度“2050299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其中省本级支出列“50502 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附件2所示项目。请各地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单位。各市各部门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各地、各单位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业务保障经费安排表.xls
附件2: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业务保障经费安排明细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