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中职资金的通知
粤财教〔2019〕66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省教育厅,有关省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录入项目库数据及提供方案(附件2、3、4),现由省财政一次性安排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中职资金19,933万元(具体金额、科目详见附件1),同步下达绩效目标(附件5)。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推进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各地、各单位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各用款单位应以适当方式公示具体项目安排计划,并于资金下达30日内送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备案。
二、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请会同本地区主管部门确定本地区以及明细项目的绩效目标,其中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管理的资金要与省下达的任务清单做好衔接,并根据预算管理权责分别报省审核或备案。同时请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中职资金安排汇总表.xls
附件2:省教育厅报来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补助安排表.xls
附件3:省教育厅报来2019年中职学校“双精准”示范专业建设资金安排表.xls
附件4:省教育厅报来职业院校省级以赛促教项目资金安排表(中职) .xlsx
附件5: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绩效目标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4月1日